用户注册协议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规定了使用株式会社商船三井(以下简称“我司”)提供的运输代理服务“MOL CART”(以下简称“本服务”)时的使用条件,以及我司与本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用本服务前,请务必仔细确认本条款。
此外,我司就本服务不时制定的使用指南、常见问题规则、指引等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第1条 (本条款的变更)
- 我司可不经事先通知用户而在以下各项规定的范围内随时变更本条款。本条款变更时,我司应将本条款的变更、变更后的本条款的内容及其生效日(以下简称“生效日”)公布于我司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用户。
- (1) 符合用户一般利益的内容
- (2) 不违反本条款的目的,并且根据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内容的适当性以及变更涉及的其他业务所作出的内容合理的变更
- 根据前款规定对本条款所做的变更自生效日起生效,用户在生效日之后使用本服务的,视为用户同意变更后的本条款。
- 我司可不经事先通知用户而在以下各项规定的范围内随时变更本条款。本条款变更时,我司应将本条款的变更、变更后的本条款的内容及其生效日(以下简称“生效日”)公布于我司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用户。
第2条 (使用注册及注销等)
- 希望使用本服务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同意遵守本条款,并按照我司规定的手续申请注册用户信息(以下简称“使用注册”)。
- 在认为申请人或用户符合或可能符合以下各项规定的情况的任一部分时,我司可拒绝使用注册,或者在使用注册后不经事先通知立即注销该使用注册、停止提供本服务。
- (1) 无法进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份验证手续等必要手续的;
- (2) 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遗漏或错误的(无论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
- (3) 身份验证手续存在不完整或不足之处,且我司要求补正不完整或补足不足之处后7天内未得到补正或补足的;
- (4) 过去使用注册曾被注销过的;
- (5) 在本服务中使用多个用户ID的;
- (6) 允许第三方使用自己的用户ID,或冒充他人使用用户ID的;
- (7) 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使用本服务的;
- (8) 认为用户对我司或其他用户进行了妨碍、损害、诽谤或中伤等行为的;
- (9) 认为用户属于反社会势力(第17条)的;
- (10) 认为用户违反本条款或运输合同(见第6条第3项之定义)的;
- (11) 我司认为不适当的其他情况。
- 我司同意使用注册时会将该内容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作为用户的使用注册经由该通知即告完成。
第3条 (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
- 未成年人(指用户所在国或地区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申请人或用户在进行使用注册或使用本服务之前,应征得监护人、未成年监护人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未满15周岁的申请人或用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使用注册或使用本服务。
- 我司可对本服务的范围设定年龄限制。我司认为用户未达到我司规定的年龄仍使用或可能使用本服务的,我司不经通知用户即可暂停本服务的使用或删除使用注册。
第4条 (使用注册信息的变更)
- 依照第2条规定注册的信息发生变更时,用户应及时按照我司规定的手续申请变更注册信息。根据变更的注册信息,可能需要重新进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份验证手续。
- 根据前款规定申请变更注册信息时,在我司对该用户变更后的信息确认完成之前,我司将停止向该用户提供本服务。
- 未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进行变更注册信息,或者注册信息的变更迟延或变更后的注册信息不准确的情况下,由此导致我司对用户的联系和请求等无法送达或延迟等而用户产生损失的,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5条 (用户ID的管理及密码)
- 使用注册完成后,我司将向用户发行用户ID及密码,用户应自担责任严格管理用户ID及密码。
- 因用户ID及密码管理不善、使用错误、第三方使用等产生的损失应由用户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我司将用户通过用户ID及密码进行的本服务的使用视为该用户进行的使用。
- 用户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用户ID及密码,或将其出借、转让、买卖、质押、更改名义或共享等。
- 用户ID及密码可能被第三方使用时,用户应立即通知我司并遵循我司的指示。此外,我司因用户ID及密码的不正当使用而产生损失的,用户应向我司赔偿该损失。
第6条 (本服务的概要)
- 本服务是指,我司接收和保管用户能够从根据日本法设立并位于日本的法人(以下简称“销售经营者”)处购买的商品(以下简称“本商品”),并根据用户的需要以用户的名义或作为用户的代理以我司的名义委托运输经营者或邮政经营者(以下统称“运输经营者”)运输本商品的运输代理服务。本服务不包括清关业务。
- 我司并非与销售经营者之间就本商品签订的销售合同的当事人,我司对本商品的内容与合同不符、产品责任、知识产权等的侵权等一概不承担责任。
- 我司根据用户的需要与运输经营者之间就本商品签订的运输合同或邮政合同等(以下统称为“运输合同”,包括构成与运输经营者之间合同一部分的运输条款、邮政条款等使用条款)进行运输代理。除本条款规定外,就本商品的运输,我司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用户授予我司以用户的名义签订运输合同的权限。
- 当公司在代理用户与运输经营者之间签订运输合同并进行运输代理时同样适用前款规定。但在此情况下,用户授予我司代理用户与运输经营者签订运输合同的权限。
- 用户应承担清关和其他进出口活动的所有责任,并在使用本服务时,在确认不违反包括过境国在内的进出口国的法律法规等后使用本服务。
第7条 (本服务的申请及同意)
- 使用本服务时,用户应在购买本商品后,由销售经营者将本商品送至我司指定的地点(以下简称“指定地点”),用户按照下一款规定在我司网页上输入完成本商品相关必要信息并注册后,即视为用户已向我司申请使用本商品相关的本服务。
- 用户应按照我司规定或运输经营者的要求准确登记本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发货地及包裹跟踪号码等信息(以下简称“本商品信息”)。
- 我司在指定地点收到本商品,即视为同意用户的本商品相关的本服务的使用申请。
- 我司根据前款规定同意本服务的使用申请后,除按照我司规定办理完成以下任一手续的情况外,用户不得撤回本服务的申请:
- (1) 委托我司处理该本商品并且我司对此同意的情况下,支付处理本商品的相关费用以及截至本商品处理完毕为止产生的保管费用及其他我司就此承担的相关各种费用(包括服务费用表中未列出的费用,以下亦同);
- (2) 委托我司退还本商品并且我司对此同意的情况下,通知该本商品的退货地址并支付退还本商品的相关费用以及截至本商品退货完毕为止产生的保管费用及其他我司就此承担的相关各种费用。
- 在前款各项的情况下,应准用第19条第6款的规定。此外,根据前款第1项的规定,如果本商品由我司进行出售,则亦应准用第19条第5款的规定。
- 尽管有前款规定,在我司按照第13条将本商品交付给运输经营者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撤回本服务的申请。
第8条 (包装委托)
- 用户应在确认我司向用户显示的本商品信息(以下简称“显示信息”)后,委托我司进行包装,用户按照我司的规定委托包装的,我司将对本商品进行包装。
- 用户应同意将显示信息作为本商品的相关信息用于出口时的官方文件等,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对因显示信息的准确性问题造成本商品被没收、产生额外关税或其他税费而赔偿金不足等产生其他不利结果的,我司不承担责任。
第9条 (使用费)
- 我司在完成本商品的包装后,应根据我司制定的服务费用表(以下简称“服务费用表”)向用户通知该情形以及本服务相关的服务使用费(以下简称“服务使用费”)。
- 除前款规定外,显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在按照服务费用表计算的运输费用与运输经营者实际计算的本商品运输费用不符时,实际向用户请款的服务使用费可能会在前款规定的通知金额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在此情况下,用户应支付包括增额部分在内的服务使用费。
- 服务费用表如本页所示。
- 我司可不经事先通知而变更服务费用表,用户在变更后使用服务的,则适用变更后的服务使用费。
- 用户应在我司指定的付款日(以下简称“付款日”)前按照我司规定的方式支付服务使用费。
第10条 (积分服务)
- 我司根据每次支付的服务使用费金额,在用户确认本商品已被送达至收货地址时赋予积分(以下简称 “积分”)。积分可能不在付款当日,而在日后发放。
- 积分将按照用户的服务使用费赋予,具体的积分赋予比率将视情况在我司的网页进行通知。此外,根据我司的不同活动等,积分的赋予条件、计算方法及【可使用期间】可能会有部分不同。
- 用户获得的积分可在下次以后支付服务使用费时,按照1积分 = 1日元的方式换算为服务使用费的一部分使用。积分不可兑换现金。
- 在赋予积分后,用户撤销、取消或解除作为积分对象的本服务,我司撤销、取消或解除本服务时,或者作为积分对象的本服务失效时,无论造成取消等的原因为何,我司均将取消在支付该服务使用费时赋予的积分。此外,在支付服务使用费后,用户撤销、取消或解除该本服务,我司撤销、取消或解除该本服务时,或者本服务失效时,用户已使用积分支付了服务使用费的,则无论造成取消等的原因为何,我司概不退还该积分或返还与积分等同的金额。在该情况下,我司对已取消或不予退还的积分不做任何补偿,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用户失去用户资格时积分将清零。我司对清零后的积分不做任何补偿,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用户不得将其持有的积分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用户,亦不得在用户之间共享积分。
- 由于通讯线路或电脑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系统中断、延迟、积分使用相关故障或未经授权的数据访问等给用户造成的与积分相关的损失,我司概不负责。
第11条 (优惠券服务)
- 我司可向用户提供服务使用费的折扣券(以下简称“优惠券”)。优惠券不得兑换现金。各优惠券的内容、使用条件及可使用期间等将视情况在“我的页面”、订单确认页面等处进行通知。
- 在支付服务使用费后,用户撤销、取消或解除本服务,我司撤销、取消或解除本服务时,或者本服务失效时,用户已经使用优惠券支付服务使用费的,则无论造成取消等的原因为何,我司概不退还优惠券或与优惠券等同的金额。在此情况下,我司对已取消的或不予退还的优惠券不做任何补偿,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用户失去用户资格时优惠券也将失效。我司对失效的优惠券不做任何补偿,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用户不得将其持有的优惠券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用户,亦不得在用户之间共享优惠券。
- 由于通讯线路或电脑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系统中断、延迟、优惠券使用相关故障或未经授权的数据访问等给用户造成的与优惠券相关的损失,我司概不负责。
第12条 (内容的确认)
- 我司或运输经营者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拆开本商品并检查本商品的内容(以下简称“检查工作”)。 通过检查工作,发现本商品包含错误物品、数量不足、损坏或污垢(以下统称为“缺陷”)时,我司应通知用户。但我司不负有检查义务。
- 在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违反或可能违反《防止转移犯罪收益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物品时,我司可不经通知用户而向警方及其他相关公共机关举报,并采取提交本商品等措施。
- 对于因本商品的检查工作给用户而造成的损失,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3条 (运输代理)
- 我司按照本条款确认服务使用费支付完毕后,委托运输经营者向用户指定的收货地址(以下简称“收货地址”)发货。但境外的收货地址仅限于我司认可的国家和地区。
- 对于我司向运输经营者交付本商品后发生的事故导致的本商品未能送达、延迟、损坏或其他与该运输相关用户产生的损失或不利结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关于本商品相关的运输条件,请确认运输经营者提供的以下运输条款或邮政条款等。 此外,用户并非总是能从以下所有运输经营者中进行选择,根据运输时期、本商品数量等各种情况,可供选择的运输经营者可能会有所不同。【SF Express】
国際宅配便運送約款 (sf-international.com)【Yamato Transport】
https://www.kuronekoyamato.co.jp/ytc/agreement/ - 用户有义务遵守与本商品相关的运输条件以及在收货地址接收本商品。如果因用户违反本商品相关的运输条件或因用户未接收本商品导致我司或运输经营者产生费用或损失(包括运输经营者以任何名目向我司主张的费用等),用户应予以赔偿。
第14条 (商品的保管)
- 我司可向第三方转委托本商品的保管业务,用户应对此予以事先同意。
- 在提供本服务的期间内,我司对本商品随时间推移发生的变质及其他质量变化不承担责任。但是,由于我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本商品的质量变化等不在此限。
- 在本商品的保管过程中,因保管、出入库、包装作业等各种业务过程中,若本商品的全部或一部分发生灭失或损毁(以下简称“灭失等”),并因此对用户造成损害的,除因我司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导致的情况以外,用户的损害赔偿金额将基于用户购买本商品的价格,或在本商品灭失等时的市价,或如果灭失等的时间不明确则在灭失等被发现时的市价等价格,由我司认为适当的金额为基础,并根据损害程度,由我司计算的金额为限度进行赔偿。
- 我司可要求用户提供前款所述我司进行损害计算所需的文件、资料(如本商品的收据、购买明细等),用户应向我司提供该等文件及资料。如用户未能提供,我司可能无法向用户支付赔偿金。
第15条 (个人信息)
我司应根据我司的MOL CART个人信息保护政策MOL CART International Privacy Policy处理与用户使用本服务相关我司所取得的用户个人信息,用户对此同意。
第16条 (禁止物品)
用户不得就以下物品使用本服务:
- (1) 未记载包裹跟踪号码的物品;
- (2) 以交货付款、货到付款(含运费)或事后付款方式在销售经营者处购买的物品;
- (3) 可能产生爆炸、点火及其他危险的物品;
- (4) 现金及支票、票据、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类物品(包括机票、商品券和礼品券、音乐会门票和其他货币凭证类物品);
- (5) 金融机构的存折或提款卡、信用卡、现金卡等卡片类物品;
- (6) 信件或现行法律定义为信件的通信方式;
- (7) 兴奋剂、大麻、麻醉剂、精神药品和其他违禁药物;
- (8) 药品、医疗器械;
- (9) 活体动植物、动物尸体或动物标本;
- (10) 人体或人体的一部分、遗体、遗骸、牌位;
- (11) 食品、饮料和其他易变质或易腐败的物品;
- (12) 枪支、刀剑、武器、军火、火药类、爆炸物、有毒或有害物质;
- (13) 儿童色情制品、成人录像带和其他淫秽物品;
- (14) 包括过境国在内的进出口国、州、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运输、 出口或进口的物品;
- (15) 被认定为容易变色和损坏的物品、包装不完整的物品或其他不适合储存的物品;
- (16) 没有适合其储存的设备的物品;
- (17) 就储存需要特殊的负担的物品;
- (18) 运输经营者的运输条款或邮政条款等不允许处理的物品;
- (19) 我司认为不适当的其他物品。
第17条 (反社会势力的排除)
我司禁止反社会势力(指暴力团、暴力团成员、暴力团的准成员、暴力团关联企业、股东大会破坏组织、标榜社会运动等的流氓团体或特殊智能暴力集团等及与之相当的人员。)使用本服务。
第18条 (禁止行为)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从事以下行为或可能导致以下行为的行为:
- (1) 使用注册时以虚假信息向我司进行申请的行为;
- (2) 向我司通知本产品相关的虚假信息(包括本商品信息)的行为;
- (3) 拒绝接收本商品的行为;
- (4) 以质押、转售或牟利为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5) 妨碍或干扰本服务的提供或其他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6) 违反适用于本服务的条约以及日本国内外的法律、法规或方针等的行为;
- (7) 其他违反本条款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 (8) 其他我司认为应停止使用本服务的情况。
第19条 (商品的处置等)
- 发生符合本款第1项或第2项规定的事由时,我司将向用户发出通知,通知期限为该事由发生之日起一周。此外,发生符合本款第3项或第4项规定的事由时,我司将在该各项规定的期间届满的一周之前通知用户。
- (1) 我司在第9条第5款规定的付款日前未能确认服务使用费的支付的;
- (2) 收到第16条规定的物品时、非用户本意发送给用户的邮件或通知等;
- (3) 本商品到达指定地点之日起满2个月的;
- (4) 如果自本商品到达指定地点之日起至本商品被交付给运输经营者之日止的期间,以及因运输后未能在收货地址收货及其他原因而退回指定地点之日起的期间合计超过2个月的。
- 用户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时,应在该通知期间内就本商品的开封、内容确认、销毁、处置或转移至其他地点等(以下统称“处置等”)向我司作出答复。若该期间届满后用户仍未向我司作出任何答复,则该期间届满后即视为用户已放弃本商品的所有权,我司可自行决定就本商品进行处置等。
- 尽管有前两款的规定,如果发生对指定地点等或其他用户就货物的适当储存造成严重的卫生方面的影响的状况,且没有其他可以采取的办法的,我司可不经事先通知用户,就本商品进行处置等。但在该情况下,我司应在事后及时通知用户。
- 如果给我司造成任何费用(包括根据本条第 2 款和第 3 款的规定完成本商品的处置等前的保管费用等、对本商品进行处置等时我司承担的费用或我司承担的与此相关的其他各种费用)或损失,用户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本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出售本商品时,可将该货款用于冲抵前款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及损害,抵扣后如有剩余,剩余款项将通过我司规定的方式退还给用户。但若我司根据本使用注册信息向用户发出退款通知后,用户未向我司通知退款账户,或因其他非我司责任导致无法退款的情况下,用户依据本款的退款请求权自我司发出退款通知之日起满1年后消灭。汇款相关的手续费等应由用户承担,该剩余款项不产生利息。
- 即使用户因本条第2款和第3款的措施而产生损失,我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 发生符合本款第1项或第2项规定的事由时,我司将向用户发出通知,通知期限为该事由发生之日起一周。此外,发生符合本款第3项或第4项规定的事由时,我司将在该各项规定的期间届满的一周之前通知用户。
第20条 (拒绝提供本服务)
我司认为符合或可能符合以下各项规定的任一情况时,即使本服务已开始提供,我司仍可能拒绝提供本服务。
- (1) 无法确认用户的位置或本商品的收货地址时;
- (2) 认为用户属于反社会势力时;
- (3) 本商品为第 16 条规定的禁止物品时;
- (4) 销售经营者拒绝提供或发送本商品,或希望回收本商品时;
- (5) 用户拒绝接收本商品时;
- (6) 运输经营者拒绝运输本商品时;
- (7) 本商品被包括过境国在内的进出口国的海关等公共机关扣押或没收,运输经营者无法将本商品送达收货地址时;
- (8) 向我司通知本产品相关的虚假信息(包括本商品信息)的行为;
- (9) 未在我司规定的期间内支付服务使用费时;
- (10) 其他违反本条款的情况;
- (11) 其他我司认为不适合提供本服务时。
第21条 (违反条款)
因用户违反本条款导致我司或其他用户等第三方遭受任何损失时,我司向用户请求赔偿损失(包括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等)。
第22条 (免责)
- 由于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风暴潮、水灾、火灾、暴风雨、洪水等)、爆炸、战争、事变、暴乱、抢劫、内战或其他不可抗力、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或废止、公共机关的命令或处置、纠纷行为、鼠害、虫害、货物的性质或缺陷、包装不完整、征用、防疫或其他无法抵御或避免的灾难、事故、因处置或保全行为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损害、传染病、停电、通信线路等等的故障、系统维护等造成的中断、延迟、中止或数据丢失、未经授权的数据访问、运输事故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我司的原因而给用户造成损失时,我司就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 尽管我司努力保持网页内容的准确性,但不保证所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或最新性。
- 我司不保证从我司网页、服务器、域名等发送的电子邮件和内容不包含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有害内容。
- 除前各款规定外,用户关于本服务而遭受的损害或不利结果,除本条款另有规定或我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3条 (本服务的中止或终止)
我司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变更、中止或终止向特定用户或所有用户提供本服务。除我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因变更、中止或终止本服务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或不利结果,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4条 (退会手续)
- 用户可按照我司规定的方式就使用注册向我司申请退会,经我司判断同意后可退会。申请退会时,如有已在我司网站上登记的本商品信息,用户应予以删除。此外,在第4条项下的使用注册信息的变更手续完毕前不可办理退会手续。
- 尽管有前款规定,只要本商品仍保存在指定地点等,用户将无法退会,如要退会,用户应按照我司的指示,针对该本商品办理第7条第4款中的任一手续。
- 即使用户退出本服务,对于截至退会时基于本条款对我司所负的一切债务,用户在退会后仍应按照本条款履行义务。
第25条 (禁止转让)
用户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借、出售、提供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与本服务的使用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26条 (准据法和管辖法院)
本条款的以日文版为正本,准据法为日本法。用户与我司之间发生的由本服务引起的或与本服务有关的争议,应以东京地方法院作为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第27条 (本条款的有效性)
- 即使本条款的部分规定根据法律法规被认定为无效,该规定的无效部分以外的部分应仍有效存续。
- 即使本条款的部分规定针对特定用户归于无效或被撤销,本条款针对其他用户仍然有效。
以下无正文